开除、除名、辞退或停发退休待遇
更新时间:2019-04-24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开除、除名、辞退或停发退休待遇劳动部《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明确指出:企业强制性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股金的做法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入股惯例。国有和集体企业对职工予以除名或辞退处理,必须严格执行《
开除、除名、辞退或停发退休待遇
劳动部《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明确指出:企业强制性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股金的做法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入股惯例。国有和集体企业对职工予以除名或辞退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除名和辞退是企业对职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等而采取的行政处理形式,职工不缴纳风险金或股金不属于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据此精神,企业对不缴纳风险金或股金的职工不能给予开除、除名、辞退。同样,也不能以此为由停发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由此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开除除名辞退争议的法律依据
开除与辞退均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并无实质性区别。但如糸公务员身份,两者是有区别的
开除除名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