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口拖欠工资
更新时间:2011-04-27 09:52:1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于09年10月份进入一家工厂,招聘时说让我做销售内勤,工资待遇说是销售部刚成立,大家可以商量,只说了第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可是开始上班后说为了熟悉业务第一个月让我跑市场,我就这样和另外一个同事负责市区市场,到一个月结束后,大家先暂时确定了一个工资发放方案,到第二个月结束后我们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有欺骗隐瞒行为(我们周末正常休息的工资要扣掉,没法定节假日),我们与公司理论,没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提出辞职,辞职时已经把所有的客户资料进行了移交(包括客户名片和客户走访录等文字资料),当去要工资的时候刚开始借口忙,后来又说要我跟着去客户那当面进行移交(这些客户并没有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只是我们跑市场的时候拜访过),因为急着拿工资,我进行了妥协,随后他们不是接口忙就是不接电话,就这样我工资拖了将近一个月了,因为我没和厂里面签订劳动协议(这个单位跟任何一个员工都没签),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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