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
更新时间:2011-03-14 20:21:42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2月加入公司已满5年,合同开始是2006年2月到2008年2月,续约是从2008年2月到2010年2月底到期,公司在2月15号发过邮件告知我月底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公司不但没以续约问题与我沟通洽谈赔偿并且将我合同期内2月的社保停止购买了,请问能赔偿多少?公司在杭州而我在广州办事处,若仲裁是否可以申请广州的?请问申请程度是怎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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