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要延长
更新时间:2010-11-01 10:32:59
问题描述:
我是2010年7月21号参加工作的,协议的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说的是2000,过试用期加500的,但是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全薪却只有1940,我问了当初给我面试和谈条件的经理,他又说他当时说的2000是他的口误,公司说是200的都是1940,不知道这个合不合法。
到2010年10月21号,我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是不是在试用期间合格或者什么的,我向主管咨询要不要写转正申请,他找我谈话之后说出我的一些问题,并说会和经理商量后才能决定要不要和我签正式合同的问题,之后就一直拖着,现在都两周了,我们之前的同事说过,他没跟你转正的话是不会给你加工资的,就是说我什么时候转正都是经理说了算,什么时候加工资也是经理说了算,根本不是之前说的三个月,请问公司这个行为合不合法?
还有,我在第一个结束的时候已经签了临时的合同,现在过了三个月了他没说我的去留的问题,是不是他就不可以辞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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