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协议书合法公平吗?
更新时间:2010-10-18 22:22:50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2005年12月结婚。有一个婚生女儿4岁半。还有一套2010年6月3号按揭租售并举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我们感情不合打算离婚,我想问我应该怎样要求财产分配?
补充:由于婆婆不准我带走女儿,我老公又很听婆婆的话,所以他不会给我女儿的,而且我们离婚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婆婆
所以我们初步的离婚协议是这样的
一,婚生女儿归他,我由于没有工作,离婚后要回娘家,条件不好,所以抚养费不用付。
二,按揭买的房子归他所有,以后的房贷也继续有他偿还,我从房子里搬出去。
三,离婚后我可以看望女儿,但需要提前征求他的同意。
请问,这样的协议书可以吗? 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感情破裂以及婆婆的原因不能说明我什么权益都没有吧?
请律师先生帮帮我。
补充:补充:协议里还写有:房子里所有家具 包括电视 冰箱 沙发 空调 电脑等等 都归他所有
我这样的协议书合法公平吗?如果不公平我改怎么重新拟定协议书
另:抚养费暂时的我是真的给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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