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8-11-15 18:00:21
问题描述:
六、本协议为涉及到的部分及其它未尽事宜,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七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来自堡乡政府、大青山开发办存档三份。
甲方盖章 榆中县来自堡乡方家泉村民委员会 代表签字 : 宋廷成
甲方主管单位盖章 榆中县来自堡乡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魏万宏
乙方盖章 榆中县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张兴照
公正单位盖章 无 代表签字: 无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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