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板签了一份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但我只做了七天就被辞退了,请问我能要求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0-07-08 14:09:52
问题描述:
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板,后来再三打电话请我去她那里上班,去之前我们谈好保底工资是3500,保期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按提成算,还签了一分合同,说我如果中途退出的话将没有保底工资,全按提成算,但后来她以各种理由辞退我,我才上了七天班,请问我能要求补偿吗?按劳动法她该怎么给我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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