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0-06-21 13:27:38
问题描述:
2003年我通过镇城建局批准,在向阳街东侧口原屋基基础上,加上购买的周围空地42平方米,改扩修建了约1100平方米的房屋,房屋的性质是我家自用的私有住宅。我的土地使用证的性质是以划拨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块地以前是我家的宅基地,搞小城镇建设后转为国有划拨土地。由于修房后我没有钱,所以现在都没办房产证。但是2003年至2005年10月我把房屋卖了七户人家。我现在已经交付房屋给他们使用,他们也给了购房款,至今没有办理一切手续,现在房屋增值,他们要求我办理房产证,合同注明由我办,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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