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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04-28 07:19:37
问题描述:
父母离婚了,离婚前所有房产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法院分了夫妻间共同财产后,母亲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证件上的名字还是父亲,母亲手上只有法院的财产判决书。请问这样的情况父亲能说房产还是他的吗?他现在企图侵占当初分给母亲的房产,说他可以去报失另做一本证件,房产就又是他的了,请问可以这样的吗?
1.当初是因为父亲婚外情离婚的,现在他已与那个女人结婚并有了几个小孩。
2.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当初是判给我母亲抚养,父亲给抚养费直到我们成年。现在我们全部都已成年。
3.父亲提出要把当初分给我母亲的房产做成我弟弟的名字,如果真的做成我弟弟的名字的话他以后有权处置房产吗?
4.如果做成我弟弟的名字之后,可以再去过户到我母亲名下吗?
麻烦大家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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