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我解答!
更新时间:2006-09-05 21:24:00
问题描述:
地点发生在甘肃省兰州,发生大致经过:
一个A青年喝醉了挑衅女店主,另一位B青年认识女店主,此时B青年也正在该店喝酒,见此状就上前干预,于是“喝过酒”的A青年就跑,可是“摔了一跤”,于是B青年追上前踢了喝过酒且躺在地上A青年头部两脚,导致昏迷,A青年在医院治疗2个月零几天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头部由于受动机,颅内受损,长期昏迷,内脏衰竭而死亡。
咨询的问题:
1.这位A青年刚刚喝过酒,而且摔了一跤,那么此时B青年过去踢A青年的头部两脚最终导致死亡,那么这个“死亡”与A青年已经“喝过酒”和“摔的跤”是否有关系呢?
2.被害人A青年经过法医鉴定尸体已火化,那么律师所要求进行第二次“医学鉴定“是否有必要?
急,肯请律师给予详细的解答,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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