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不予补交社保】
更新时间:2010-03-31 16:19:10
问题描述:
我想为我母亲咨询一下关于劳动纠纷的相关事宜。
事件:
我母亲,现年48岁,自2005年9月工作于南京某装饰材料公司(尚在职),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上周,由于该公司所在商场要求统一规范,该公司被迫为旗下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但拒绝补交自05年9月至今的社保,我母亲不同意,拒绝签订此劳动协议,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因用人单位为私人公司,在日常工资结算中,从未提供过相关工资条等材料!举证较为困难!但在我的建议下,我母亲与该用人单位的总经理(即法人),进行交涉,并利用手机对此次谈话内容进行了录音取证。录音内容已涵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年限的证明,期间工资待遇的说明等信息!
想请问:
1,此类案件是否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2,我方仅有录音这一项证据,是否足够?如不够,还需提供哪一些证据?
3,此类劳动纠纷胜诉的几率如何?
4,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举证,有效性如何?
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解答!不胜感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