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不是和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0-07-10 23:31:00
问题描述:
我88年毕业于本县卫校。毕业后卫生局直接分配到医务界就业。工资每月按时发放【医院 县财政各负担一部分】到2000年乡镇医院相继倒闭,我们的工资停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自谋职业了。2006年国家实行新农合政策,县卫生局通知我们再次上岗至今。在此期间卫生局和我们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临时工待遇,每月300元工资。请问:我们现在和单位是不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能享受什么待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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