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0-01-18 19:21:42
问题描述:
10月1号合同生效,我接一店面经营权,甲方是原来店主,我是乙方,合同内容甲方在其期限内不得使用本店营业执照,发票及银行帐号进行经营,可我接了这个店以后。截止到我把店还给他1月15号。3个半月内他一直在继续接活。店的供应商发来的结算单有他好几笔定单。我要求他按合同上赔偿。他说是他个人做的。和店没关系。可供应商是以这个店给他发的货。请问这个官司能稳打赢吗?我们出示的只有供应厂QQ发来的对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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