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违约还是单位违约?
更新时间:2005-01-19 16:14:0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国有集团的职工,合同期还有2年半(合同甲方是集团),所在部门要改制并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要求员工自愿解除于原单位劳动合同,并同时与新公司签新合同;并称如果不同意上述要求,可留在原集团并由集团安排新工作,或给最低生活保障。我目前在新成立的公司上班,但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劳动关系也在原单位,能否要求解除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如果我不满意目前这种情况,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我违约吗? PS:由于与另一家公司以达成工作意向,我想尽快解除同原单位的合同。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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