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培训协议纠纷
更新时间:2009-09-28 19:11:01
问题描述:
我在08年毕业的时候入职了一家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规定公司出资1万元为我培训,我的服务期是3年,赔偿费用按服务年限逐年递减。我们一起培训的有200多人,是集团各个子公司招聘的应届生。培训机构为同为集团附属子公司(不是我入职的公司)。培训时间列为半年,其中上课学时为213h,其他为公司岗位实习。上课分为4个班,每个班50人。
请教:
(1)虽然是第三方培训,但同属于集团,并且不是国家认证的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为技术基础知识和企业文化等。培训完毕没有相关认证的证书。这样的培训是否符合劳动法中关于培训协议的内容?
(2)培训协议上注明公司出资1万元,实际公司有支付凭证给培训机构。但由于是同属于集团,是否真的花了1万元十分有猫腻。并且支付凭证上并没有我的签字(我只签了培训协议)。我对支付凭证上花的钱有异议,公司的支付凭证未经过我签字确认是否合法?
(3)培训期间工资以及其他待遇(住宿、饭贴等)是否算入培训成本。
(4)如果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上诉到法院,我需要支付多少上诉费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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