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屋买卖协议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8-27 18:11:57
问题描述:
我于01年买了某人的一处门市,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没公证),价格是33万元,协议签订后,我先付给对方14万,对方给我写了一个14万的收据(白条)。双方说好房产证我拿到手后付清剩余的钱。但是过去一段时间后,我找对方要房产证办过户时,对方说证不在他的手中,(很长时间后我才知道他的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着呢) 于是我没有付给他剩余的钱。此事拖了2年,中间我不停的找他解决,都无结果,于是04年我找他把房子要到手。(对方同意),自己开门市干。又5年过去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对方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我也不敢把钱给清他,而且他居然说我占有房屋这几年,我给他的钱抵成房租,房子还是他的。
请问,我应该起诉他吗?他说的有法律依据吗?我这么晚才起诉他,过诉讼时效了?我是不是应该继续托下去,让他起诉我?好过我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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