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09-06-10 22:26:55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5月初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是90年代建的,由于种种原因,房主只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于2009年4月末开始补办,并且规划局已经受理,原来估计在6月份可以办好的。我签合同时约定先付一万定金,其他的房款在房主办好房产证可以过户时支付,但房主在未办好房产证时又把房子卖给另一买家,现在我想问:我可以要求他返还双倍的定金吗?签合同时卖方一栏只写房主的名字,也只有房主的签字,是否一定要房主夫妻的签字才有效呢。他的土地使用证也只写房主一个人的名字呀。是否还可以要求他赔偿其他的损失,比如房价上涨的差价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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