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离职有没有工资?!请帮帮我!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4-11-17 06:26:01
问题描述:
[size=2][face=黑体][size=4][size=1]我于今年8月2号到一家公司上班,做销售,试用期3个月(当时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我于10月28日先口头向向销售经理提出辞呈,之后马上就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向公司提交给老板(由于当天老板不在),然后过一个星期过一个星期又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按公司的财务制度,在没有得到老板允许情况下,我这样算离职,按矿工情况扣(一天罚3天),可是之前上班的时候我并没有看过这样的制度,现在发工资了,那公司说我的工资已经被扣完了,意思就是没有工资了!
请问我这样能不能要回我的工资?能不能适用于<劳动法>第三章第3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及第五章第50条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另外,我之前在10月国庆节期间连上三天班(因之前同事有事,需跟我换班),可以不可以拿到按法律规定的三薪及双薪?
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fac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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