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汽车铁门、因吊顶上方的面积和邻东、在这场火灾中负主要责任的是谁,我又应在这场火灾中负多少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03 22:08:19
问题描述:
2008年11月25日晚21时左右,桐乡市文华路与康乐路交叉口南一幢,由南往北第三`四间)南间着火了,
着火间有十五平方米左右,内堆放着均经手工整理成捆或装袋的废纸板、纸筒,废汽车铁门、塑罩壳、有机塑灯罩及塑料白管和娃哈哈小塑瓶等。邻北是砖墙砌隔,内侧有一木门贯通我租住的北间,邻东、邻南是用木板钉钉制的板墙,约二米五的高度是扣塑板吊顶,吊顶上方的空间和邻东、邻南的实际面积都是鑫旺防盗门经营部使用。南侧距地三十公分的高度东西各装设一电源插座。不排除老鼠咬破电线引发火灾。
因吊顶上方的面积和邻东、邻南的实际使用面积都不在本人控制中,不排除我南间以外已发生了明火而殃及到我租住的南间(因靠街门口边堆放的是易燃烧的汽车塑罩壳和有机塑灯罩,所以易造成一种着火严重、从而误定为起火点的假象)。 在这场火灾中负主要责任的是谁,我又应在这场火灾中负多少的责任。(详细见我464621681空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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