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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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案件背景原告甲和乙系依靠加工海蜇和在海上放置礁头网捕捞银针鱼为生的渔民,被告丙是依靠在近海承包海域养殖海参为生的养殖户。原告诉称被告以非法手段向收购海蜇的小贩收费,从而逼走小贩,导...[查看详情]
  • 上诉人(原审被告)卢某虎,男,1976年1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平,男,1975年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两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宇红,湖南滨湖律...[查看详情]
  • 厦门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厦海商榕初字第026号原告蔡某云,男,汉族,1965年9月生,住霞浦县三沙镇东沃向里巷15号。委托代理人余成坤,男,住霞浦县三沙镇西沃村三沙街14...[查看详情]
  • 捕捞权是事关广大渔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的民事权利,所以,《规定》将因此产生的纠纷列为用益物权纠纷项卜的第三级案由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民法上的捕捞权纠纷和行政法上的捕捞权纠纷。只有...[查看详情]
  • 处理捕捞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23条,《渔业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1、《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查看详情]
  • 捕捞权纠纷,一般应由捕捞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捕捞权转让、抵押、继承、出租等引起的纠纷,区别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