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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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导读

  • 高温津贴的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更多>>

    高温津贴的标准
  • 高温津贴的时间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上海、浙江和山东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更多>>

    高温津贴的时间
  • 高温津贴申请书

    以广东省为例:高温补贴申请书:我为公司***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更多>>

    高温津贴申请书
B

地方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 上海
  • 广东
  • 北京
  • 成都
  • 山东
  • 上海高温津贴标准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强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每天不低于10元。

      劳动部门表示,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和范围,并在不低于10元/天的基础上,确定各企业的具体标准。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发放的高温季节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并且不能影响高温岗位工作劳动者的高温岗位津贴的发放。

      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保证休息等措施。

  • 广州高温津贴标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发放的额度:每年的6-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标准为150元/月。该办法明确,不论室内室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通知》对津贴发放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同时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 北京高温津贴标准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负责人介绍,本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针对全市企业的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而以往只有少数企业自己制定了高温补贴政策。

      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纪录一天天刷新,北京的高温津贴也在昨天宣布要翻倍。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 成都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012年7月24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2012〕241号),成都市发布市高温津贴标准调整通知。

      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 山东高温津贴标准

      在2006年,山东省就下发过《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我市一直按照省里部署执行,每年还会对高温津贴政策进行改进。

      虽然每年夏季高温补贴都会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但依然有不少人得不到这份补贴。2011年7月,《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但高温津贴的发放似乎依旧艰难,不少在岗职工根本不了解自己是否能获得高温津贴。

      对此,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高温津贴”[4]是和工资一样的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拒绝发放,市民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C

疑惑解答

  • Q: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吗?

      高温补贴是不纳入最低工资的。

      因为根据《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为高温而停止工作、缩短劳动者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也能因为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里是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的总额。

  • Q:单位拒不发津贴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企业高温季节津贴采取月标准,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每月不低于200元。按照规定,你所在的单位应当向你发放津贴。如果单位拒不发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Q: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同时,对于其他非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有100元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在每年的6月至10月,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 Q:企业不发津贴如何处罚?

      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或未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每年5月至9月期间未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Q:环卫一线工人有津贴吗?

      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

      环卫一线工人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绝大多数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工也相对集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考虑到工作特殊性,这次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

  • Q:办公室里工作有补贴吗?

      根据《卫生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根据法条规定是是没有高温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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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知识扩展

  • 1.防暑降温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4条第7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

  • 2.高温津贴相关文件规定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

  • 3.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

    国家安监总局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为高温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起到积极作用。35℃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

  • 4.高温作业劳动者的特权

    缺乏保障有权拒绝上班由于气温过高,为确保劳动安全,从事室外作业的可要求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的防护设备及药品。《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鉴于在高温下工作存…

  • 5.高温劳动保护

    高温劳动保护,是为了保护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高温劳动保护,是为了保护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利益,《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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