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朋友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请求仲裁,劳动局给了一份仲裁员名单来选择仲裁员,请问如何选择呢?
四川成都康健忠律师回复说:你应当根据你所了解的情况,选择公允、正直并且具备劳动法律方面的较高专业水准的人士作为你选定的仲裁员。你可以通过了解该仲裁员的简介、相关专业从业时间、担任仲裁员的资历等几个方面,来作出选择。仲裁委员会应当为你的了解提供必要的资料。
找法网网友咨询:您们好!我想请问一下,到底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我爸的厂实行企业转制,转制后又继续聘用,那么转制前的经济补偿是如何计算的?厂方只肯按每一年补偿一个月,而每个月的补偿只有170.16元,转制前的工龄有30年零5个月,补偿金额一共为5175.70元,请问这是否合理?我爸坚持要以转制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1100元计算,经过与厂方一年多的协商无效,最终无法达成协议,现在申请劳动仲载,但法定指劳动争议仲载的申诉时效只有60天。那我想请问,到底这60天是指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开始计算的60天,还是从协商无果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往后60天呢?到底人民法律受理此案的诉讼时效是否两年?诉讼时效两年内又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是否从协商无果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江苏常州杨松生律师回复:
1、应该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申诉时效从双方协商未成由单位作出明确答复时起算。
3、劳动争议为法定特殊时效,必须在60日内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必须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不适用两年的一般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