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履行完毕,双方均没有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意愿,合同到期终止。
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合同随即终止。
三、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四、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职工与企业原先订立的劳动合同随即终止。
五、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的,且表明企业无法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已经发现,必须立即进行清退,企业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