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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的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深圳市委

发文字号:深发(2007)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31

施行日期:2007-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制定《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

《指标体系》是一个全面衡量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程度的评价体系,也是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决策的“指挥棒”;它为考察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提供了客观的指标尺度,也为检验是否为民办实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制定《指标体系》是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促进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加快形成新的决策导向和政绩观导向,对于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指标体系》以福利经济学为理论背景,立足深圳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民生净福利以物质财富的增长为基础,以政府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作为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条件,内容涵盖市民的生活安全、教育质量、健康水平、舒适程度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等方面。《指标体系》力求从收入分配、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多环节反映深圳市民的生存、生活和福利状况,从国民收入三次分配、群众能分享到的直接福利和间接福利等多角度反映深圳市民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水平。

三、设置《指标体系》遵循的原则

1.采用广义概念。从民生净福利的基本内涵出发,对民生净福利在经济学上作广义的理解,根据现实需要进行科学设计。

2.客观实在。选取最能反映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状况的指标,客观真实地反映市民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水平。

3.可操作性。按有利于实施现有统计报表制度来设计,能实现分区核算,并能通过一定的统计设计、统计调查方式获得可靠数据。

4.深圳特色。《指标体系》既反映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反映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是人口构成的特殊性以及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状况。

四、《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指标体系》共选用21项指标,并用民生净福利指数综合反映居民的生活福利状况。

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基尼系数。

3.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标率。

4.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

5.达到Ⅰ级和Ⅱ级空气质量的天数。

6.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7.交通事故死亡率。

8.城镇登记失业率。

9.零就业家庭户数。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比例。

11.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

12.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率。

13.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15.社会捐赠款。

16.财政性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17.财政性环保投资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

18.财政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19.人均受教育年限。

20.职工培训人均学时数。

21.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

五、《指标体系》的实施与监测

《指标体系》由市政府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

《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具体指标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进行统计和公布。

《指标体系》是动态发展的,将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完善。

2007年1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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