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预演期间,在本市五环路内部分地点燃放烟花。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一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8-08-01
施行日期:200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预演期间,在本市五环路内部分地点燃放烟花。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一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