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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08〕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8-04

施行日期:2008-08-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加强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为突破口,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制度等为手段,建立健全从审批到送贮全过程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和公众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Ⅰ、Ⅱ、Ⅲ类放射源使用单位为重点,对所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提高各用源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水平,使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得到有效控制,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近期,重点做好北京奥运会和全国第二届煤博会期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辐射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

成立太原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县(市、区)工作协调指导。?

组 长:荣 彤 (副市长)?

副组长:潘保欢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丽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组作出的各项决定的具体落实和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梁丽明 (兼)?

常务副主任:戈新文?

四、工作分工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辐射安全工作的统一监管。具体负责建立并实施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申报登记管理制度,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组织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用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和废弃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放射性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医疗应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侦查追缴丢失和被盗放射源,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

海关、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放射源进出口、运输、邮寄过程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辖区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辖区内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按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其造成的危害依法承担责任;依法办理本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审批许可手续,做好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实体防护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妥善处置本单位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对本单位直接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计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本单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实施2小时报告制度。?

五、工作任务

(一)严格审批程序,对用源单位实施全过程监管?

1.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所有新建核技术应用项目必须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实行监管,凡不符合辐射安全管理要求、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2.严格执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强化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工作,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投运的项目限期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现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或未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要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收源。?

3.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所有核技术应用项目,在完善环保手续后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2008年底前,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至少70%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

4.做好年度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辖区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一次年度评估。评估过程要精心组织,认真核查,并按时上报评估结果。对发生变化的单位,要逐一核实原因,确保内容和数据准确。?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行为?

1.增加检查频次。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和各开发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等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市环保局直管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卫生、公安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增加检查频次。当前,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用源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对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等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检查,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辐射事故。?

2.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放射源行为。对2005年以来未经审批私自购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购源渠道和供源单位,从源头上狠刹违规用源行为。?

3.积极查处闲置废弃放射源。对闲置废弃的放射源,限期3个月内送放射性废物库或者返回生产厂家,同时加强清查,发现一处,追缴一处,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确保所有闲置废弃放射源按规定送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市级要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各县(市、区)及各开发区环保部门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仪器和设备,加强人员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市环保局要组织对全市从事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和用源单位进行培训,使管理人员掌握业务技术和执法政策,督导用源单位正确使用、管理放射源,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好辐射防护工作。?

(三)严格工作责任。市环保局要与直管企事业单位及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签定责任书,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和“三区”环保部门也要与其他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四)加强对用源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及各开发区环保部门对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限令其整改,逾期不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吊扣其辐射许可证。对监管不力、漏报瞒报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对工作不力造成辐射事故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二○○八年八月四日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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