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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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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4-02-20

施行日期:2014-02-2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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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根据《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和《山西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系统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爱民政、尚文明、惠民生、争上游”为追求,团结、聚力、勤政、务实,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城乡社会救助不断深化,救助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10年12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9127户、42839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6.41%,人均月补差157.80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8172.8万元。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5元---285元(其中:城区、矿区、开发区为285元;郊区、平定县、盂县分别为260元、255元、235元)。

  截至2010年12月,全市农村低保对象20530户、4045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21%,人均月补差69.34元,全年累计发放3229万元。2010年,我市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过去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20元。

  2010年,全市城市医疗救助104085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170.30万元。全市农村医疗救助20950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80.09万元。

  2010年,全市农村五保对象7679户、7883人,累计支出1264.56万元(含实物折款100.32万元),其中分散供养6449户、6652人,累计支出901.95万元(含实物折款64万元);集中供养1230户、1231人,累计支出362.6万元(含实物折款36.32万元)。

  截止2010年年底,我市规划的32个乡镇的中心敬老院建设全部完成。农村敬老院建设完成总投资7000万元,形成的固定资产总值8500万元,敬老院总床位数达到3200张。

  ——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救灾工作由农村向城市社区延伸,先后有南煤社区、新华东街社区等五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在已建成使用1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3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总面积2300多平方米,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明显增加,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重点优抚对象4511人,每年发放各项抚恤金2416.2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每人每月130元生活补助,新增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68名;提高了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积极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完成了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整修工程,平定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工程进展顺利。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对第九届村级两委班子进行了全员培训,积极开展第五届社区换届工作,完成了对社区工作者的组织培训。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铺开。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行,建立了社区党委,强化了居委会自治,成立了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基层民主从“虚化”走向“强化”。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筹建和新建3个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蓝天计划”,孤儿阳光综合楼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儿童福利机构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新增床位100张。

  ——社会组织功能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5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6个。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稳步进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界线联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儿童收养工作取得新进展,孤残儿童生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新建阳泉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暨救助管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增加了盂县和平定县两个救助管理工作机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逐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民政工作实现长足发展。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二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四是民政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面临发展形势和机遇。“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重视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为民政工作融入大局创造了广阔平台,为民政事业发展带来了极佳的发展机遇。要充分利用建设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的优惠条件推动民政事业的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民政社会服务的综合保障水平,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紧紧抓住国家提高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政府支出比重的重要机遇,争取加大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促进公共福利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战略”,本着服务更多的困难人群,为困难人群更多地服务,坚持“爱民政、尚文明、惠民生、争上游”,团结、聚力、勤政、务实,创新和发展现代民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共生,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三)发展目标。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应保尽保,适当提标扩面;依托城乡发展,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加强引导,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逐步建成比较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科学的救灾应急体系,积极探索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综合服务水平高、业务覆盖面广、科学合理的民政工作格局,推进民政事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救灾减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健全和完善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坚持应保尽保的前提下,进一步提标扩面,最大限度地服务困难人群,逐步达到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26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160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持在全省前列,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十二五”末,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每月4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每月220元。继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十二五”末,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45%,其中,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5%。村级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人均标准分别达到每年5500元、28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增床位600张,增长率18%。深化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把因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救助模式,提高医疗救助的针对性、困难群众的受益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便捷救助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积极搞好与各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配套,主动配合和协助教育、住建、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探索为服务对象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援助项目。

  2.开展和完善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成立市、县两级核对机构,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网上审批、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三位一体的社会救助网络管理服务平台。扩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系统,完善收入核对信息交换平台。探索开展农村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办法。

  3.完善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市、县(区)灾害应急响应指挥平台,实现每村每社区配备一名灾害信息员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化进程。

  4.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救灾款筹集,探索增加灾害救助项目,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要有30%的城市社区申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顺利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3个。加快应急救灾仓储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市、县(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4个,建筑总面积2778平方米,储备物资总价值2400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物款400万元以上。

  (二)创新优抚安置工作,提高双拥和军休服务水平。

  1.完善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大光荣院建设和维护力度,改建县级光荣院两所。光荣院编制床位增长20%。力争筹建一座优抚医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力度,抢救保护一批烈士纪念设施,总投资3000万元。

  2.提升双拥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积极争取国家双拥模范城创建。

  3.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建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大力推行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退役士兵培训合格率达95%。每年全市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和自主就业率90%,自谋职业率10%,伤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100%。

  (三)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1.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出台《中共阳泉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实现社区管理精细化、服务全覆盖;为全市各社区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办公经费、继续为社区工作人员增加岗位报酬;壮大社区服务团队,积极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志愿者注册人数达15000名,城市社区志愿者占城市人口百分比达到10%;社区基础设施和活动场地得到保障,建成一类社区70个,二类社区22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各县(区)每800人配备一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干部培训率达到95%。

  2.全面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指导好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第十届村级两委班子进行全员培训,积极开展第六届社区换届工作,完成对社区工作者的组织培训。加大村务公开宣传力度,阳泉村务公开网站实现试运行,公布《阳泉市村务公开目录》,为偏远贫困山村制作村务公开栏。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率、新当选村委会干部培训率、全市村务公开率、村务公开规范率等都要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3.全面铺开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一委一居一中心”的扁平化管理体制。全市城市社区都要建立服务站,其中300平米以上的服务站占60%,300平米以下服务站占40%。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十二五”末,新增养老床位3760张,力争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所有乡镇建立以收养五保老人为主兼具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80所兼具托老和居家养老支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一批民办养老机构。

  2.提升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在全市建成独立或依托社会福利设立的兼具养护、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4所。努力巩固和增加全市福利企业,尽可能多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筹建、新建2个县级救助管理站,新增接收救助人员床位100张,平定县和郊区要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乞讨流浪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4.大力发展慈善捐助事业。全市80%以上的社区要建立爱心救助超市投入机制和物资、物流配送体系,确保其健康发展。

  5.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量累计达到7亿元,平均年销量力争达到1.5亿元。

  (五)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严格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年检工作,参评率和年检率分别达到60%和75%,建立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2.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规范区划地名管理,探索行政区划体制创新,完善市、县地名数据库,加强界线规范化管理,妥善调处边界纠纷,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

  3.强化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数字化、标准化。构建现代服务型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婚姻登记员;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区),每增加10万户籍人口增配1名婚姻登记员。依法开展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4.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实施殡葬惠民,逐步由困难人群向全体居民过渡。健全殡葬法律法规,加大殡葬设施投入。积极推进阳泉市殡仪馆新址的搬迁选址、筹建、立项工作。

  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保障民政事业规范发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法治民政。

  (二)加大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建立健全以国家财政报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建立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民政资金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强化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充实各级特别是基层民政部门的工作力量,民政助理员实行岗位许可管理。到2015年,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

  (四)推进“数字民政”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围绕民政工作发展需要,统筹分析各项民政业务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完善和提升网络功能,完成民政基础数据采集,逐步实现各项民政业务流程信息化处理。完成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构建民政理论体系,提高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转变行政方式,加大“项目民政”的推进力度,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上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构建科学的民政理论体系,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畅通民政工作的公众舆论渠道,为推进现代社会新型民政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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