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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黄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家计委

发文字号:计价格[1998]257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12-24

施行日期:1999-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安徽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黄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报告》(皖价经费字〔1998〕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黄山风景区进山门票继续实行淡、旺季价格。淡季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60元,旺季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80元。淡季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旺季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进山门票价格内含3元风景资源保护费。

二、旺季门票价格对学生、现役军人等实行优惠,优惠票价为每张55元。

三、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规定,请你局立即纠正黄山市物价局的越权定价行为,取消始信峰、莲花峰、天都峰单独设置的门票,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委。

四、门票外不得再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五、请认真做好黄山风景区门票新票价的实施工作,门票价格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

六、以上各项自1999年2月1日执行。

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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