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琼海市开展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部门:琼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海府 [2007] 74 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26

施行日期:2007-09-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省人大、省政府:

我市已出台实施《琼海市开展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上报,请批示。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琼海市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工作部署,并按照省人大天然林环保世纪行检查提出挂牌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天然林保护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的天然林资源,推进生态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保护天然林资源工作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清理和打击破坏天然林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顿行动,严厉打击毁坏天然林、水源涵养林种植槟榔、橡胶和非法占用保护区国有林地的行为,加强林地秩序管理,切实保护好、管理好我市的天然林,为建设“绿色琼海”、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采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落实省人大2007年天然林环保世纪行挂牌整改的牛路岭天然林保护区的整改工作,落实市政府提出的白石岭天然林保护区挂牌整改工作,确保天然林保护区良好的封山育林秩序,使保护区的天然林资源得到迅速的恢复。

(一)针对省人大2007年天然林环保世纪行检查指出的琼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彻底清查非法占用保护区林地以及毁林开垦的情况,并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坚决措施,克服各种阻力,坚决清理铲除自2003年8月30日以来在天然保护区范围内种植的所有槟榔、橡胶。

(三)切实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保证林地规划落到实处,对集体或个人侵占的国有林地,依法全部收归国有,确保天然林保护区土地面积达到9.2万亩。

(四)劝返所有非法进入保护区种植的人员,拆除非法建筑物,封锁进入林区的道路。

(五)建立完善天然林保护责任制,把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山头。

(六)立桩定界,明确范围,立碑宣传森林法规教育广大群众,炸毁乱开进山的小道,切实加强保护区管理。

(七)造林绿化,恢复植被。组织上山造林、散播林木种子,组织专业队伍种植珍贵名树。

三、 工作安排

我市从2007年9月10日??2008年9月10日开展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保护天然林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印发“万泉河水源涵养林保护通告”,“白石岭天然林保护通告”和“自然林保护区保护通告”等,广为张贴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意识,为开展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对在保护区内毁林开垦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进入保护区毁林的人员、毁林开垦数量、面积和位置以及非法发包人的情况,为下一步打击和整改提供准确数据。

(二)清理整顿阶段(10月11日??2008年8月30日)

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资金,全力以赴开展天然林保护清理整顿工作。

1、全面清查打击在保护区范围内毁林开垦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加强管护队伍建设,计划再招收管护人员20名。集中资金100万元,车辆6部,提供树苗50万株,分成三个组,下到各天然林保护区,对全市非法占用保护区林地以及毁林开垦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并对有关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对已造成破坏的要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恢复森林植被。

2、组织开展清山行动。克服各种阻力,认真组织开展会山天然林保护区、多异岭、白石岭和南牛岭等四个保护区的清山行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干部积极上门做好非法毁林开垦户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清山行动的顺利开展。对钉子户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自行清理。超期不清理的,由林业部门替为清理,或提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确保清理非法种植的槟榔、橡胶不留尾巴。同时组织拆除在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的房屋和工棚,清理劝返所有进山毁林开垦的民工,炸毁进山的道路,禁止进入保护区。林业局要组织专业队伍在四个天然林保护区营造林带20公里,造林面积200亩以上,确保封山育林的有效实施。

3、坚决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对白石岭天然林保护区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的重点清查行动,对集体或个人侵占国有林地的坚决予以打击,依法强制将国有林地收归国有。特别增设白石岭天然林检查站1个管护人员5人,每年投入资金20万元。

4、开展保护区的立桩划界工作。组织80万元资金制作各种标牌、界桩,在保护区的主要路口和显眼的地段划界立桩,并进行公告,严禁进入和破坏。

5、建立保护天然林的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把天然林保护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把对辖区内的天然林管护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护林员,每一座山头、地块,严格管护责任,实行严格保护。同时建立责任问责制,因管理不力,再遭破坏的,要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6、采取得力措施,迅速刹住破坏天然林的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坚决刹住继续破坏天然林的违法行为。对还没有遭到破坏的天然林,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和《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加以保护,不准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再进行砍伐;对已遭到破坏的天然林地,要进行封山育林,坚决不允许种植槟榔、橡胶等经济作物;对已经种植槟榔、橡胶等经济林的,要逐步退出天然林地,让其自然恢复原生态。

7、依法行政,维护安定。清理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阻力较大,如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矛盾激化。因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0日)

集中时间,认真总结这次开展天然林保护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我市在天然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提高,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同时,评选在这次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立功和奖励,写书面总结报省政府和省人大。

四、加强领导

1、市政府成立“天然林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2、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它当作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和我市建设生态市实现奔小康目标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精心实施,务必抓出成效。

3、要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行动,坚决刹住当前毁坏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水源涵养林改种经济林的蔓延趋势。对各种毁林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对敢于顶风作案,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近期内要抓出几个大案要案,打出成绩,打出声威,震慑犯罪。并要通过抓典型案件的依法查处和新闻跟踪报道,公开曝光破坏天然林资源的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达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人人保护天然林资源的目的。

4、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四个保护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分别由如下单位负责:会山天然林保护区,由会山省级森林经营所负责;白石岭森林公园,由嘉积镇负责;南牛岭由石壁林业工作站负责;多异岭由长坡镇负责。保护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有解决时限,把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