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对破产企业(公司)的税务处理,依法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款流失,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地方税务机关均应作为破产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企业(公司)的清算工作,对应征收的税款征收入库。
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法字[2000]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4-27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对破产企业(公司)的税务处理,依法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款流失,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信深圳公司破产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地方税务机关均应作为破产清算组成员,参与破产企业(公司)的清算工作,对应征收的税款征收入库。
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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