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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建筑工程信息发布与新型建材应用推广交流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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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建筑工程信息发布与新型建材应用推广交流洽谈会的通知 各建材生产、销售、科研单位,各开发、设计、施工单位:

随着“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强制国家标准于2002年7月1日的正式执行、奥运工程建设规划的启动和北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各类建材市场需求呈现出日益旺盛的态势。为及时把符合要求的优质、环保新型建材及设备和技术介绍给建设单位和工程需方,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机会,进一步密切和加强供需双方的联系,我们决定于2002年11月20-21日在北京举办“第四届建筑工程信息发布与新型建材应用推广交流洽谈会”。会议同时将发布建设部2002年最新建设科技成果信息。

届时将邀请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北京市建委、北京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建筑、装饰、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科研院(所)以及新型建材开发、生产厂商等单位参加。会议将以市场动态报告、工程建设信息和需材信息发布、新产品新技术展演示、供需交流洽谈等形式进行。同时,将由北京市建委有关领导就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实行备案管理事宜进行专题报告。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派人参加,并将“参会回执表”寄会议承办单位,以便做好有关会务安排工作。详细内容请见附件。附件:一、参会须知

二、参会回执表建设部信息中心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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