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家公司工作中,7月11号新员工入职,薪水清算是上个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周期时间清算,选用的综合工时制,如今清算薪水了,这段时间我每日工作中11钟头,一共工作中了222钟头,如今公司仍然算了
更新时间:2020-04-08 13:51:34
问题描述:
我还在一家公司工作中,7月11号新员工入职,薪水清算是上个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周期时间清算,选用的综合工时制,如今清算薪水了,这段时间我每日工作中11钟头,一共工作中了222钟头,如今公司仍然算了吧我176钟头工作综合工时,剩余的算
加班加点,我想问下为啥新员工入职前的時间还要拿我的加班加点時间去抵税呢?那样是不是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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