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02-10 14:09:46
问题描述:
1,本人合同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试用期2个月。在2010年2月9号单位告知我被解雇,并让我在2月10号签订离职合同,单位说我并没有通过试用期,所以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这个合法吗?我应该在2月1日就算正式员工了啊!所以想咨询试用期转正的问题。我这种情况属于正式员工吗?
2,我可以索要赔偿吗?我月工资1500,具体怎么赔?
3,因为2010年2月比较特殊,除了法定假日还有年假,那我这个月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