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释义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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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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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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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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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期间,孙某在担任杭州某电子元件公司下设一经营部负责人期间,为牟取高额利润,多次伙同该经营部业务员才某,通过王某、陈某(两人系国营825厂退休职工)的转手,从杭州某接插件厂厂长殷某处购入大量假冒国营825厂生产的Y4系列电连接器,销售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某研究....[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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