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工伤职工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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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互联网讯今年7月1日起,所有属于2006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等相关人员的工伤待遇将提高。从2008年1月1日起,农民工一次性工伤待遇也将上调。记者昨
中国互联网讯 今年7月1日起,所有属于2006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等相关人员的工伤待遇将提高。从2008年1月1日起,农民工一次性工伤待遇也将上调。 记者昨日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调整我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亡;其他供养亲属为3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每供养1年支付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0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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