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三无产品时,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提出投诉。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这类产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消费者也应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找法网提醒,投诉三无产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详细列举了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其中包括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2.而第三十九条则进一步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其中包括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以及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到三无产品并决定投诉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投诉材料,包括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等相关证据。这些材料将作为消费者协会进行调查核实的依据。
2.消费者协会在收到投诉后,将对投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投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消费者协会将正式立案,并展开调查工作。
3.在调查过程中,消费者协会可能会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争议的具体情况,并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4.消费者协会将对整个投诉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后续查阅和跟踪。同时,消费者协会也会根据投诉情况,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提醒,促使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