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退货时,消费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
1.当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家进行协商和解,但如果协商未果,消费者有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也可以选择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包括明确的投诉对象、投诉理由以及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凭据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3.除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请求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找法网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该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
2.通过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如提供真实信息、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等,该法促使经营者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从而维护了经营者之间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关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以下具体权益:
1.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
2.自由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不受任何强制或限制。这包括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品种、提供者以及自由决定购买的数量和方式。
3.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其人身、财产安全应得到保障,不受损害。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当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
6.参与和监督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以提高自身的消费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