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完辞职报告后,若公司过了30天仍拖着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自行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论单位领导是否签字批准,只要劳动者在通知期间届满后,都有权离开原单位。
2.若单位在此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如拖延办理离职证明、工资结算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申请劳动保障监察,找法网提醒,要求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面对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但公司不批准的情况,劳动者依然有权利离职。
1.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走人,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2.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本身就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因此,即使公司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离职。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的方式邮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给用人单位,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当离职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权:
1.劳动者可以再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自己的离职意愿和要求,并督促单位尽快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维权途径。
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包括办理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离职意愿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果仲裁或诉讼胜诉,劳动者将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