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屋是抵押房,购房者首先不必过于慌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购房者可以选择为房屋抵押人清偿债务,以此注销房屋抵押后办理房屋产权证。
(1)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2)但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从而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抵押人追偿。
2.购房者还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
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关于抵押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房屋设有抵押并不必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在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如果买受人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在抵押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因为抵押权未注销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购房者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卖人同意并配合解除抵押权,购房者可以尽快办理房产证。如果出卖人不同意或无法配合,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出卖人存在违约行为,并请求法院判令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法院认定出卖人存在违约行为,会支持购房者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出卖人配合办理房产证或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