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生病期间被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疾病而遭受不公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5.这一规定确保了即便高收入员工,在遭遇不公辞退时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保障。
1.当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2.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员工一定的缓冲期,以便他们做好失业后的准备。
3.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则需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这一措施确保了员工在失业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以应对可能面临的生活压力。
找法网提醒,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辞退生病员工的。这些情况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对生病员工权益的全面保护,旨在确保他们在面临疾病困扰时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