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即没签合同可以离职走人。这是因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被视为不定期劳动关系。
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找法网提醒,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维权的关键在于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
1.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言等。
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1.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
因此,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了解自己的诉讼时效权益,并及时采取行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