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应当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办理,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未能及时补缴,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3.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你,试用期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实施意见和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并明确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意味着,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密切关系,并强调了试用期是依据劳动合同上双方约定的期限进行的,不可以单独就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试用期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因试用期而免除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