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属于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在招聘或用工过程中,无权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其他形式的财物。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该法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所收取的财物,并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公司若违法收取押金,将面临多重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退还所收取的押金,并对公司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若公司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如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公司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可能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损害大小确定,也可能通过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最终裁决。因此,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收取押金,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公司不能扣押员工身份证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扣押了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可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因此,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员工的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