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子女能继承。在父母去世后,若子女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他们是可以继承已确权的土地的。
1.这主要基于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即便父母与子女已经分户,只要子女保持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他们就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2.需要明确的是,这种继承并非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继承,而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延续。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权”,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1.当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即存在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或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情形之一时,他们之间就相互享有了继承权。
2.这意味着,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中,继子女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此有详细阐述,明确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承权上的法律地位。
找法网提醒,对于“被收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遗产吗”的疑问,法律同样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1.被收养的子女,在法律上被视为与养父母建立了新的家庭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丧失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养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具有法定继承权,但这并不排除他们在特定条件下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可能性。
3.具体而言,这取决于生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其继承,或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生父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继承权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