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3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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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主要包括接触有毒物质、高强度体力劳动等。具体如作业场所中含铅、汞、苯等有毒物质的作业,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以及空气中锰、氟等浓度超标的作业。
一、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在哺乳期时,国家对其劳动环境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作业场所空气中如果含有铅、汞、苯等有毒物质,且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是禁止的。这些有毒物质对女职工和婴儿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2.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也是被禁止的。因为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可能会影响女职工的身体健康,进而影响其哺乳能力。
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等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同样被禁止。这些物质可能对女职工的哺乳造成不良影响。
二、
女职工哺乳期不能从事哪些劳动
找法网提醒,除了上述明确的禁忌劳动范围外,女职工在哺乳期还应避免从事其他可能对身体健康和哺乳造成影响的劳动。
1.接触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以及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等,都应尽量避免。
2.女职工在哺乳期也应避免从事高温、高湿、高噪音等恶劣环境下的工作,以及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等可能对身体造成不适的劳动。

三、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作业有哪些
1.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来说,其禁忌作业范围主要是基于对其身体健康和哺乳能力的保护。
2.除了上述提到的有毒物质超标、高强度体力劳动、恶劣环境等作业外,还应避免从事可能导致身体疲劳、精神压力过大的工作。
3.一些需要频繁出差、加班等可能影响哺乳规律的工作也应尽量避免。同时,女职工在哺乳期还应注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充足的休息和营养摄入,以维护自身健康和哺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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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员工在月经期间禁忌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由于女职工的生理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我国对女职工是进行了多方面的保护,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女职工经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月经期间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月经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作业对应的相关等级的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哺乳期女性员工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以下劳动范围是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