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弱儿哺乳期劳动法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1-05-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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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为母亲,更希望孩子在在小时候受到自己的母乳喂养,获得更好的身体素质,劳动法对于女职工的哺乳时间也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对于被诊断为体弱儿的婴儿,哺乳假有什么区别么,那么关于“体弱儿哺乳期劳动法如何界定”,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一、

体弱儿哺乳期劳动法如何界定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体弱儿哺乳期劳动法如何界定

二、

女职工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批准产假、哺乳假,严重的,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相应的规定来看。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体弱儿的哺乳期根据医院诊断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在哺乳期每个婴儿一小时的哺乳假,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体弱儿哺乳期劳动法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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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哺乳期喂奶时间规定: 1. 喂奶时间为一小时,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可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2. 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其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2.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对哺乳期时间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为: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应当有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期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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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情况了解了,电话沟通为你解答
黄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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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钟前
您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还是哪方面存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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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骗了多少钱呢?有没有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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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卡的手机丢了,首先尝试回忆可能丢失的地点,去那里找找看。要是在公共场所丢的,可问问周边人有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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