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新员工入职从实际工作的第一天起即应享有工资。
1.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只要按照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了工作,雇主都应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意味着,新员工在入职的当天或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应当开始计算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新员工在入职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员工在入职期间遇到薪资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3.如果新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明确,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劳动者决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用于证明劳动者的身份和基本信息。
2.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用于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联系用人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3.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用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在提交材料后,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会进行审查并依法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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