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期间,劳动者并非仅获得基本工资。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他们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且在此期间的工资收入应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相同。
3.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的年限有所不同,从5天到15天不等。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而非扣除工资。虽然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这意味着,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直接扣除工资是违法行为。职工在请病假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和请假条等证明文件。
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水平、形式、对象、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4.对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调休与加班工资的关系需要根据劳动者加班的时间来确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1.对于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
2.对于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
3.对于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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