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明确告知与消费相关的真实情况。
1.这些需要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以及价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消费项目,如餐巾纸需要付费、衣服干洗过期不取需付存衣费等,经营者应当明确提醒消费者,并确保这些提示在店堂明显位置或明确地口头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告知的标准应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并作出理性消费决策为准。
1.这要求经营者的告知必须是清晰、明确、易于理解的。
2.对于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信息,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进行提示,如将关键信息用大字体或不同颜色突出显示,或者在店堂明显位置设置公告牌等。
3.对于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变更或限制,经营者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说明变更或限制的原因和依据。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消费决策的基础。
1.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并对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
2.如果经营者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做出了不知情的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消费意识和能力,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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