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再犯与特别累犯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特别再犯主要是针对毒品犯罪,指那些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再次犯下任何一种毒品犯罪规定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则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次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1.特别再犯的定义是,犯有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任何一种毒品犯规定之罪的,将从重处罚。
2.对于毒品犯罪,如果犯罪者曾因此类犯罪被判过刑,并再次犯下毒品犯罪,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特别累犯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这意味着,对于特别累犯,前后两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而对于特殊累犯,这一限制并不适用。
2.累犯必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实施,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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